释义 |
法律分析: 对违反《消防法》规定行为的处罚,除给予拘留的处罚外,由公安消防机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