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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权顺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释义
    本文主要介绍了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和法律规定。当存在多份遗嘱时,内容无冲突时可以同时适用,而内容有冲突时则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在生前立有多份遗嘱,并且这些遗嘱的内容不冲突,那么这些遗嘱将同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这些遗嘱的内容有冲突,则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其他遗嘱将被视为无效。这种规定旨在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同时尊重遗嘱人的意愿。
    法律分析
    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二、有多份遗嘱应该怎么办
    1、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
    当存在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时,多份遗嘱可以同时适用,互不冲突。
    2、多份遗嘱,内容有冲突
    (1)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我国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当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遗嘱时,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有效力。
    (2)无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是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拓展延伸
    法定继承顺序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因此,法定继承顺序是依照法律规定明确的,不得违反。
    结语
    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非常重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存在多份遗嘱时,应该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如果有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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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