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哪些承担民事责任? |
释义 | 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责任应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紧急避险是为保护较大法益而采取的行为,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免责,并可适当补偿。若紧急避险超出必要限度导致不应有的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紧急避险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个人或他人的权益而采取的行为,造成损害时不负刑事责任。但若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分析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一、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二、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拓展延伸 紧急避险责任:民法典下对损害责任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紧急避险行为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导致损害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民法典明确了对于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可能涉及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责任的划分主要取决于紧急避险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损害的程度等因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紧急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由实施紧急避险行为的个人或组织承担责任。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紧急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合理的分摊或减轻责任的规定。总之,民法典为紧急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责任提供了明确的规定,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是为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采取的行为。紧急避险人应当合理、适度地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若紧急避险人的行为超过必要限度,导致不应有的损害发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的规定旨在平衡紧急避险的合法性与保护他人权益的需要,确保公正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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