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能迁户口吗 |
释义 | 坼迁安置房可以过户。不过对于拆迁安置房,需要住满五年后才可以办理过户。 房屋有房产证的都可以办理过户,而对于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所以拆迁安置房当然是可以办理过户的。过户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 一、安置房如何再次转卖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2、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二、安置房买卖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安置房,即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或是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之时,对因此而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修建的房屋。安置房可分为两类:因政府重大工程致使居民拆迁而修建的配套商品房或配套的中低价商品房。这样的安置房,房屋产权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不过在拿到所有权的五年时间里不可上市进行交易。另一类安置房,是由于房产开发等因素而使居民拆迁房屋,动拆迁公司以其他途径来安置,或是代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的商品房,所说的中低价位是与市场价相比较来说的。因安置房分为两类,所以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也应该由情况来定。 1、看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如何,是国有的还是集体的。若可上市交易,那么这样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而不能上市交易的就是小产权房了。但是,有了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的安置房,还需要是同村的居民才可进行买卖的。像拆迁户安置房,因为是政府补贴给拆迁户的,所以必须由当事人本人才可以办理到房产证,这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规定需要5年才可以上市交易,即5年后才能过户。 2、拆迁户安置房较于商品房价格来说会便宜一些,不过却存相应的风险。办理过户时所需的费用,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是一样的,不过还是得将国有地税补齐才可以。 3、安置房买卖办理贷款,除了拆迁户当事人,其他人是不能办理的。 4、实在要进行安置房买卖,应该找自己信得过的人,在你给了他房款之后,他在拿到了房产证后能转交给你。 三、拆迁房办房产证需要什么证件 拆迁房办房产证需要的证件如下: 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还有当地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个税单(缴纳或减免)、营业税单(缴纳或减免)、过户确权审批表。若是有共有权利人还需要提供和卖方同样的材料。然后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即可。 由于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所有。那么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不同地区比例不同)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 拆迁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被拆迁人身份证;安置房屋权证原件;被拆除房屋权证原件。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查档证明(收原件);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3、另外以下两点必须要了解:如遇被拆迁人去世的情况,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应先办理被拆迁房屋权属的继承手续;如果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只有出具国家安全部门给出的证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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