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分配第一继承人的财产? |
释义 | 继承人份额均等,特殊困难继承人应给予特别照顾,承担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未履行义务的减少分配或不分配。对于第一继承人,通常情况下继承遗产的份额应该是均等的。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该给予特别照顾。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生前主要承担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给予多分。对于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但不履行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该被减少分配或者不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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