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
 答辩状的书写方式:
 1.标题写明被上诉答辩状。
 2.写明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1)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
 (2)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再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
 3.写明答辩事由、答辩理由。
 4.尾部写明呈送的机关并注明日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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