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离家出走六年,起诉离婚要先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对方下落不明的证明,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原被告身份信息,即原告和被告身份证复印件; 2、民事起诉状,法院有起诉状模板,也可以找相关律师代书; 3、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4、涉及子女抚养的,还应提供户口簿和子女出生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