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电发票在什么平台开 |
释义 |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一、纳税人如何接收网格化辅导消息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我的提醒 纳税人进入【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业务在我省推广】,查看完成后击【关闭】 二、纳税人怎么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1)功能入口:【办税中心】->【发票使用】->【发票抵扣(对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如图所示: (2)点击进入后进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业务操作请参考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说明。 三、纳税人怎么申报全电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 (1)功能入口:【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按期应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如图所示: (2)进入申报表页面,首先出现的是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3)可在左则选择【附表一】打开表单,填写申报表信息。 (4)选择【附表二】填写进项,填写时注意包括省外试点单位的全电子发票。 (5)当所需报表填写完成并保存后,点击【申报】提交即可 (二)小规模纳税人 (1)功能入口:【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按期应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如图所示: (2)点击进入申报表,按纳税人的实际销售额填写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3)当所需报表填写完成并保存后,点击【申报】提交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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