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证地点任意,均可办理 |
释义 | 结婚证需在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提供相关证件和声明,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无配偶声明,以及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此规定适用于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法律分析 一、领证在哪儿领都可以吗 1、领证不是在哪儿领都可以,领结婚证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的相关证件之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1、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 (3)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清关系的签字证明。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的声明。 (3)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3)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或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领取结婚证需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的声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需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以及公证机构认证的无配偶声明;华侨需提供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无配偶证明;外国人需提供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无配偶证明。请确保提供完整的材料,以顺利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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