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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买交强险交通事故赔偿应该为多少
释义
    未买交强险交通事故赔偿应该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交强险是什么?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强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赔付吗
    交通事故意外险和交强险重复赔偿是不可以的,交强险具有公益性,重复投保不应获得两份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承保公司在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上经营,保险合同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即无论投保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凸显交强险制度的公益性功能。
    三、追尾自己全责理赔怎么写?
    机动车一方负全部责任的赔偿方式:若未造成人身伤亡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可双方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产生赔偿,首先,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公司(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其次,如有不足赔偿的部分且机动车全责一方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最后,如果全责一方没有购买上述商业保险,或前两者在责任范围内赔偿过后仍有需要赔偿的金额,则由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来支付剩余部分赔偿。其中,如果机动车没有参加强制责任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事后,该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该笔垫付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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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0: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