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键是看案情,是否有罪,是否能宣告无罪的问题。法院归根到底需要依法判决,不会屈服哪个组织和个人,是否有罪应依法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章,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章,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