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护照等。 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用于证明自然人有效身份信息的证件。目的是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 办理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备注人像采集标准: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不着制式服装,经常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要保证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综上所述,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