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 |
释义 | "(一)概念: 1、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2、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状态。 (二)区别: 1、意志因素不同: 一般而言,过于自信的过失排斥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间接故意不排斥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认识因素不同: 就过于自信的过失而言,虽然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但行为人认为由于主客观条件比较好,因而在其看来,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可能性非常小;就间接故意而言,行为人对哪一种可能性较大通常没有预见。" 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 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过失的比较: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同时又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疏忽大意过失表现为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一种心理态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间接故意和过失的区别是什么 间接故意和过失的区别是:过失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不希望,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或不发生都不存在希望。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构成因素上的不同:两者在认识程度上仍然存在不同。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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