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 |
释义 | 律师解答: 一.民事诉讼法举证原则: 1、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 3、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4、过错原则。 5、公平原则。 二.民事诉讼审判程序: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怀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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