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如果当事人是符合国家的生育政策依法生育子女的,且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其缴纳生育保险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但享受了生育津贴,就不再享受“基本工资”。因为在“生育津贴”内,本身就包括了“基本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生育保险的,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