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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交通违法处罚标准
释义
    南京市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标准:违反交通规定行为将根据情况罚款或扣分。部分违章行为只罚款不扣分,如借道超车、不走机动车道等;而另一些违章行为则罚款扣分,如饮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罚款金额从50元到5000元不等,扣分从1分到12分不等。此外,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章行为罚款50元扣1分。
    法律分析
    南京市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标准:
    以下情形只罚款不扣分:
    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00元
    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100元
    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100元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扣留驾驶证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100元
    机动车违反标志标线指示100元
    违反警告标线指示100元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100元
    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100元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100元
    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的100元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100元
    以下情形罚款扣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200元扣3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200元扣12分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元扣3分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5000元扣12分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扣12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扣12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200元扣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200元扣6分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50元扣1分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100元扣3分
    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100元扣3分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9座以下小客车和小型越货车以下)200元扣6分
    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100元扣1分
    结语
    南京市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标准,根据不同情形进行相应处罚。部分违规行为只罚款不扣分,如借道超车、不走机动车道等;而其他违规行为则罚款同时扣分,如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超速行驶等。此外,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面临高额罚款和扣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则将被吊销驾驶证。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五十六条 电子送达可以采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送达日期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公告应当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为送达。
    公告内容应当避免泄漏个人隐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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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