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三)二级甲等医疗事故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四)二级乙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 (五)二级丙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六)二级丁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七)三级甲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八)三级乙等医疗事故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九)三级丙等医疗事故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十)三级丁等医疗事故 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十一)三级戊等医疗事故 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十二)四级医疗事故 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二、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一)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三)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四)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五)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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