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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抗辩权定义是什么,有什么法律依据
释义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相关
    一、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需要怎样行使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二、人身自由权的法律规定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人身自由是自然人自主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参与各种社会关系、行使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基本保障。
    一个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权,也就无法享受其他民事权利。
    三、合同中有放弃抗辩权的约定有效吗
    合同可以约定放弃抗辩权。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一种权利,即权利人在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权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放弃抗辩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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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