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抗辩权的权利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抗辩权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履行抗辩权。法律依据包括《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第五百二十六条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以及第五百二十七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 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抗辩权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抗辩权的规定是,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则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果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则先履行一方可享有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一方可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债务能力的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即行使不安抗辩权。 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法律性质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行使双务合同抗辩权的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或有先后顺序,一方请求另一方履行义务。 不安抗辩权概念是怎样的 不安抗辩权概念: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具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可能,可以据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继续履行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合同继续履行的法律依据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就迟延履行支付了违约金,还是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该内容由 文永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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