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购房人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代替子女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 (二)个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配偶父母、非本市户籍成年子女的购房贷款;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配偶父母、非本市户籍成年子女自购、自建、自修住房,可在不少于一年的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成年子女、父母、配偶父母、非本市户籍成年子女代替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 (二)个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配偶父母、非本市户籍成年子女的购房贷款。 综上所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代替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