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高龄津贴发放办理有哪些条件 |
释义 | 武汉市高龄津贴发放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武汉市户籍老年人和驻汉军队离退休人员,发放标准为80-99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500元。办理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且必须提供真实信息。 法律分析 1. 武汉市的高龄津贴发放对象有哪些条件? 符合条件的武汉市户籍老年人(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始发依据,年满80周岁);符合条件的驻汉军队离退休人员(虽无武汉市户籍,但符合年龄条件)。 2、武汉市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0元。 3、高龄津贴首次登记时间 老年人在年满80周岁前两个月起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登记。 二、武汉高龄津贴发放办理材料 高龄津贴首次发放登记需查验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查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或代办人必须配合提供真实信息。 结语 武汉市的高龄津贴发放对象需满足年龄条件,并分别针对80-89岁、90-99岁、10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不同金额的津贴。办理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并配合提供真实信息。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前往社区居委会或驻汉军队离退休人员事务管理局办理。 法律依据 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02-25)\t第十八条\t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残疾人保障法(2018-10-26)\t第二十八条\t国家有计划地举办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培养、培训特殊教育师资。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或者讲授有关内容,使普通教师掌握必要的特殊教育知识。 特殊教育教师和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法官法(2019-04-23)\t第六十条\t法官享受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奖金、保险和福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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