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后子女生活安排 |
释义 | 离婚后,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况包括:母方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不利、父方有其他子女、父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不利于子女健康的情况等。脱离父子关系需通过合法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父子关系消除。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子女的监护人,除非父母死亡或有伤害行为导致监护权丧失。 法律分析 一、离婚了,哪些情况下子女随母方生活 离婚了,以下情况下子女随母方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二、如何办理脱离父子关系手续 法律上没有脱离父子关系的规定。亲生父子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通过合法收养来消除。孩子与他人成立合法收养关系的,则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在与养父母子女关系成立之时消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三、离婚后孩子监护人是谁 离婚后孩子监护人依然是父母。法律规定,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并不因父母关系的改变而改变,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即使双方离婚的,也依然是子女的监护人。除非父母死亡或有伤害子女行为,导致监护权丧失的,否则父母一直是子女的监护人。 结语 离婚后,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况包括母方绝育、子女长期与母方生活、父方有不利于子女健康的情形等。脱离父子关系的手续可通过合法收养解决。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子女的监护人,除非父母死亡或有伤害子女行为,否则监护权不会丧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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