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那么票据权利的消灭有什么分类呢? 票据权利的消灭根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以下分类:(1)依据票据权利是否还存在为标准,票据权利的消灭可以分为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2)依据票据权利消灭内容的不同,可以将票据权利的消灭分为支付请求权消灭和追索权消灭。(3)依据票据权利消灭的原因不同,可以将票据权利的消灭分为依票据法原因的票据权利消灭和依民法原因的票据权利消灭。方式:1.因消灭时效经过而消灭;2.因未遵期提示票据而消灭;3.因未依法取证而消灭;4.因法定事由出现而消灭。以上就是对于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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