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正规手续的摩托车(含外地摩托车)被扣均处以罚200元、记3分。 无正规手续的一律没收摩托车,无驾驶证的车主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具体为 (1)无证驾驶:罚款2020元、扣留机动车、拘留15日; (2)无牌上路: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 (3)没有合格标志:罚款200元; (4)没有保险标志:罚款200元; (5)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罚款200元,并暂扣车辆; (6)没有交强险:罚款240元(摩托车交强险费率的2倍)。 上述六项累计:罚款3040元、拘留15天、扣留机动车。 法律依据: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交通组织调整和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的通告》 (长府通告〔2019〕5号) 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和公共安全,有效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部分街路、路口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并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三)以下区域及街路禁止摩托车通行: (1)安达街-辽宁路-长白路-亚泰大街-自由大路-工农大路-安达街合围区域内; (2)人民大街、南湖大路、自由大路、西安大路、长春大街、吉林大路、延安大街、前进大街、亚泰大街、卫星路、硅谷大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