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要有哪些条件 |
释义 | 申请诉讼保全的条件如下: 1、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3、当事人提出申请; 4、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5、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一、诉前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诉前保全需具备如下条件: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2、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3、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4、要求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二、执行保全指的是什么 执行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三、哪些情况下房产可以保全? 房产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保全: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那么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