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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婚姻可以申请撤销吗
释义
    买卖婚姻可以申请撤销。要撤销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者,其中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
    一、彩礼纠纷是什么样子的彩礼一般法院会有返还的权限吗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收取彩礼。但是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民法典第第1042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怎么处理父母干涉婚姻
    可以根据以下方式处理父母干涉婚姻:
    1、可以多跟父母沟通;
    2、如果父母对子女的话不予理睬,子女则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反映情况,由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来做父母的思想工作,制止其干涉婚姻的行为。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制度,对父母干涉婚姻的行为是坚决予以制止的。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不受外力干预和强制,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意愿的自由。婚姻自由可能被破坏情况为强迫婚姻、包办婚姻、重婚、骗婚、买卖婚姻、形式婚姻、童婚和同性婚姻。
    三、借婚姻索取财物和买卖婚姻
    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买卖婚姻中的男女当事人对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男女当事人就结婚而言是自愿的。
    第二、买卖婚姻行为的实施者是结婚男女以外的第三人,包括他们的父母。
    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实施者,既可以是男女双方本人,也可以是男女双方以外的其他人。
    第三、买卖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关系本身是合法的,但索取财物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当事人有权拒绝给付,已经给付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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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3: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