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属于社保局下属的劳动能力鉴定,其主要针对的是要求提前退休和退职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二地方残疾人等级的鉴定,有户籍的残疾人联合会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科室来进行鉴定。三,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有处置交通事故的,嗯部门指定具有资格的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机构,进行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