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部门动员属于武装力量动员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不属于,两者是并列的组织,在必要时需要协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九条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内卫部队、机动部队、海警部队和院校、研究机构等组成。内卫部队按照行政区划编设,机动部队按照任务编设,海警部队在沿海地区按照行政区划和任务区域编设。具体编设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 第十五条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担负下列执勤任务: (一)警卫对象、重要警卫目标的武装警卫; (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 (三)重要的公共设施、核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等目标的核心要害部位的武装守卫; (四)重要的桥梁和隧道的武装守护; (五)监狱、看守所等场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六)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其他重要城市(镇)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以及特定内陆边界的武装巡逻; (七)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任务,协助监狱、看守所等执勤目标单位执行押解、追捕任务,协助中国人民银行、国防军工单位等执勤目标单位执行押运任务。 前款规定的执勤任务的具体范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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