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洛阳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详情
释义
    这个段落提供了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以及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澳门交通工具人员的签注规定和逗留时间限制。
    法律分析
    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赴香港/澳门签注规定如下:
    (1) 赴香港/澳门签注次数: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
    (2) 赴香港/澳门签注有效期: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
    (3) 每次在香港/澳门逗留时间:不超过7天。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1)可以申请3个月一次签注
    (2)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3、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交通工具人员
    (1)可以申请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
    (2)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4、驾驶往返内地与澳门交通工具人员
    (1)可以申请3个月多次签注
    (2)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出境、入境的单位或者个人,未办理出境、入境手续的,或者超过停留期限停留的,都应当受到罚款或者拘留的处罚。同时,出境、入境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还应当受到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处罚。
    因此,对于未备案单位人员赴港澳旅游的行为,如果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将会受到罚款或者拘留的处罚。同时,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也有权对此进行处罚。因此,未备案单位人员赴港澳旅游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11-01-08)\t第三十七条\t移民资金应当在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移民资金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包干方案、移民资金年度项目计划和进度及时拨付移民资金。
    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1990-10-30)\t第六条\t领馆的档案和文件不受侵犯。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2011-01-08)\t第三十五条\t移民资金年度计划应当纳入国家年度投资计划。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管理机构根据经批准的三峡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编制移民资金年度计划,报国务院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或者负责移民管理工作的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移民资金年度项目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经批准的移民资金年度项目计划,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