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额应急强制下款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用户可以直接将贷款原路退回去,并且保留好相关的凭证,情况严重的话建议报警处理。据网友的反馈来看,在报警以后还是有效的,需要提供聊天截图、转账打款截图、合同以及协议等资料。有些用户虽然在遭遇强制放款以后退回了资金,但还是免不了被骚扰,所以上述提到的报警还是很有必要的。若是退回以后没事了,建议关闭掉相关授权项或者直接将APP进行注销掉,以免后续还会有不良的后果。平时在申请贷款的时候,最好是找正规的平台。对于无法确定的贷款广告,最好不要点击进去,更加不要填写信息,不然的话很容易就遇到这种强制放款的情况。类似平台具有额度低、利息高、使用期限短的特点,所以用户需要提高警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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