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书的内容是怎样的,与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调解书: 一、概念 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种之一。是仲裁庭或仲裁员根据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该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二、调解书内容 主要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和编号,标题写明“调解书”,并在其右下方写明文书的编号。 2、申请人栏内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和地址;有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地址等。 3、在被申请人栏内,写明被申请人名称、姓名和地址;有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地址等。 (二)正文,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和发生的争议事项,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仲裁或调解要求。 2、仲裁员的选定及其工作情况和结果即“XX仲裁委员会根据合同的仲裁条款受理了本案,组成以XXX为首席仲裁员,XXX和XXX为仲裁员的仲裁庭,(或组成以XXX为独任仲裁员的仲裁庭)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庭进行了庭前调解。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3、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 4、调解费金额的分担。 (三)尾部,依次写明: 1、调解书份数及分持情况; 2、仲裁员、秘书签名,仲裁委员会盖章; 3、制作调解书的日期和地点。 调解书与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首先,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民事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 其次,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 再次,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只有在上诉期过后,当事人不上诉的情况下才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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