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男方在婚前购买房屋,结婚后把房屋登记到女方名下,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可分割房屋,需协商处理。女方无需出资,房屋仍为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男方在婚前购买房屋,在结婚后将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此时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女方未实际出资或支付购房款,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导致房屋产权争议,男女双方可要求分割。离婚时,夫妻可协商处理共有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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