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中,鉴定证据不是必须的。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以刑事诉讼为主,对于刑事判决中涉及的民事赔偿请求,应当由受害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申请,并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中作出;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事实争议提出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需要决定鉴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第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依法进行的对案件中涉及的科学技术问题或者其他专门问题进行的技术鉴定活动;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涉及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提出鉴定申请。人民法院对鉴定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进行鉴定的,应当指定有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综上所述,虽然鉴定证据可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中使用,但并非必须。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其损失,而不一定需要进行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