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丧假的规定有:《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第二条规定,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第三条规定,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法律依据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第二条,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三条,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第四条,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