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方志书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什么工作 |
释义 | 法律分析:地方志书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编纂工作。 法律依据:《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地方志书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一、工作任务 到2020年完成编纂志书5本,分别为《黄南州志(1991-2010年)》、《同仁县志(1991-2010年)》、《尖扎县志(1991-2010年)》《泽库县志(1996-2010年)》、《河南县志(1991-2010年)》;组织编纂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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