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保金比例的新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办法》规定,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虽然《办法》并未强制要求预留比例,但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5%左右的比例。为减轻承包人资金压力,《办法》推行银行保函制度,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质保金既是质量保修金,也是质量保证金,用于修理费用和保证施工质量。高预留比例对承包人资金压力大,银行保函制度减轻负担。 法律分析 一、质保金比例最新规定是什么? 最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下面简称为《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也是出自《清理保证金通知》中的要求。 《办法》并未强制性要求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只是规定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实践中虽然大部分工程项目的质保金的预留比例未超过5%,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但对于一些新型或风险较大的项目,发包人还是会预留较大比例的工程质保金,作为其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建筑施工行业,很多工程承包项目中承包人的净利润都达不到5%,预留过高的工程质保金无疑会让承包人承受过大的资金压力。 并且,工程质保金本质上并不是保修费用,只是一种担保措施。为此,《办法》在限制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的同时,推行银行保函制度,规定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并规定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此举将大大减少施工企业的资金占用和现金流压力,显著减轻施工企业负担。 二、质保金是什么? 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结语 合理控制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是解决建筑施工行业资金压力的重要举措。《办法》规定了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同时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减轻了施工企业的资金占用和现金流压力。质保金既是质量保修金,也是质量保证金,合理使用将有助于保障施工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 第三十八条 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1修正):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四十九条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 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质询案应当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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