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合同到底是否要求使用质保金 |
释义 | 采购合同不是必须要有质保金,但是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保金。 一、公路工程质保金的返还要注意什么? 公路工程质保金法律是没有进行具体规定的,主要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法律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质保金和保修金有差别吗 区别如下: 1、保修金是指质量保修金,质保金是指质量保证金。 2、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3、质量保证金,或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三、合同生效有哪四个条件? 合同生效的四个条件是: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形式要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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