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公证机关作为与公证事项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凭籍公证文书由法律赋予的公信力,给当事人难以保全和自证的证据以令人信服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预防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第五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