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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证丢失有什么风险?
释义
    居住证与身份证一样都是个人有效证件, 居住证上登载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等内容,遗失可能导致信息泄露。
    居住证是各市公安局针对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常住的居民发放的一个证件,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凭此可享受本市的一些本地居民可享受的福利。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之一:
    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连续就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规定: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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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4: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