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 2.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 4.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符合办证条件的当事人,凭相关申请材料向居住地派出所社区民警提出办证申领; 派出所社区民警审核材料通过后,进行居住证受理,并出具居住证领取凭证。 受理、审核、制证、发放等流程与居住证申领流程一样。持居住证享有的待遇: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