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倒卖景区门票的犯罪性质 |
释义 | 倒卖景区门票涉嫌虚构、倒卖虚构的有价票证罪,涉及诈骗罪,数额决定刑罚。数额较大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者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者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倒卖景区门票涉嫌虚构、倒卖虚构的有价票证罪。卖假景区门票,涉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拓展延伸 倒卖景区门票的法律责任及应对措施 倒卖景区门票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涉及到法律责任和相应的应对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倒卖景区门票可能构成欺诈、侵犯消费者权益等犯罪行为。对于倒卖者,法律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同时,景区管理部门也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加强门票销售渠道监管、提高门票防伪措施等,以减少倒卖行为的发生。此外,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倒卖行为的认识和警惕,也是预防倒卖景区门票的重要举措。综上所述,倒卖景区门票的法律责任及应对措施旨在维护公平交易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结语 倒卖景区门票涉及到虚构、倒卖虚构的有价票证罪和诈骗罪。根据法律规定,倒卖者可能面临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和罚款。为了防止倒卖行为,景区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管和防伪措施,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倒卖行为的认识和警惕。维护公平交易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倒卖景区门票法律责任及应对措施的目标,也有助于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二)受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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