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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执行司法救助条件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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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