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撤诉是不是对被告有利 |
释义 | 原告撤诉说明这一诉讼行为的终结。不涉及到其它权利、义务的变更。原告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被告也不用再进行应诉。双方的纠纷仍未解决,原告有可能另外再行起诉被告。如果是原告上诉以后又撤诉,那么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一审判决结果执行。 一、申请执行生效一审民事判决书的起算时间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书有提出上诉的权利,一审民事判决书因此而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的,那么当然地不存在对一审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的问题。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均未对一审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那么该一审民事判决书则发生法律效力,义务人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内未自动履行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就可依此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而开始计算期限应分为二种:(1)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原告已收到民事判决并表示不上诉或已丧失上诉权,申请执行的期限应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2)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原告未收到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期限应以原告收到生效法律文书并明确表示不上诉或逾期未上诉时起算。 二、一审判决书生效后还能再起诉离婚吗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应规定,案件的审理程序一般都是先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如果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出庭作证。然后就是举证质证环节,原告针对诉讼请求出示相应的证据材料,被告进行质证,被告针对其答辩意见出示相应的证据材料,原告进行质证;如果有鉴定意见或勘验笔录的宣读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至此法庭调查结束,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终结,庭审就结束了,一般情况下就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但是在判决前如果双方均同意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原告撤诉或者由法院依法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的,就应当及时判决,而不能久调不决。判决一律是公开宣告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三、男方起诉离婚又撤诉有什么后果 (1)原告撤诉后,等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属于未诉状态。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仍然视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并没有判离,那么原告还要再进行第三次起诉; (2)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必须要过六个月。(如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不受六个月限制,但实际中新情况、新理由的举证非常困难; (3)原告撤诉后,可能涉及对方过错的证据被毁损或收集离婚的新证据更加困难; (4)原告撤诉后,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可能显失公平性; (5)原告撤诉后,本次诉讼程序终结,如再次起诉,诉讼审理期限重新计算,无形增加离婚诉讼的时间成本。 原告的离婚撤诉申请,人民法院需要进行审查,但只要不存在侵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也不存在胁迫的情况下,一般都会准许。但一旦撤诉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我们可以看出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一方增加当事人再次离婚的时间成本,而且另一方面增加了再次起诉离婚的难度。除了原告与被告和好的情形外,离婚撤诉还是不要轻易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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