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撤诉后律师费怎么算 1、撤诉后律师费的支付按照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 2、如没有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委托人自己撤诉的,应该支付律师费。 3、如果是对方撤诉的,可以视律师已经工作的进度酌情支付费用。 二、律师费的特点 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3、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三、律师费的收费方式 1、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2、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3、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4、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四、撤诉律师费计算方式 1.法院立案收取材料后,还未正式开庭审理或者调解的情况下,一般只收取案件前期准备费用,可以退还剩余费用; 2.法院调解或者开庭过后,一般不退律师费或者只退少量律师费; 3.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按照协商一致的结果退还或者不退还律师费; 4.如果在法院立案以前终止委托的话,一般只需要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即可; 5.双方的委托代理关系本质上是合同关系,如果产生退费的需求,更多还是要看前期双方如何约定的,以及合同文本内容约定。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撤诉后的律师费的支付一般按照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委托人自己撤诉的,应该支付律师费,如果是对方撤诉的,可以视律师已经工作的进度酌情支付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