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权聘请辩护律师,但如果被告人没有其他律师代理并且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会对被告人的权利产生影响。撤回辩护后,法庭会重新指定辩护律师,如果无法指定则由法院指派国家法律援助律师代理,这会延长诉讼时间并可能对被告人的辩护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对被告人有义务进行辩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辩护律师在代理被告人时,应当坚持法律原则,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被告人有权选择辩护人,辩护人应当在法律范围内代为辩护。”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规则》第三十二条:“律师代理案件时,应当恪尽职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会对被告人的权利产生影响,法庭会重新指定辩护律师,如果无法指定则由法院指派国家法律援助律师代理,被告人的辩护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