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成立后多久就要报税 |
释义 | 公司成立后,应在三十日内报税。公司需要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报税。税务机关在收到申报的当天应予以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成立分公司后总公司如何备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备案。 申请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6.其他材料。《公司法》第八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分公司和总公司如何报税 总公司和分公司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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