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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释义
    

法律主观: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 承担连带责任 。 一人公司股东 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相关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 滥用股东权利 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 公司债权人 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利益 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客观:
    


    《 公司法 》第二十条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 和 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 债权人 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 债务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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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0: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