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可以扣留驾驶证 |
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105号令)第2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扣留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另外,醉酒驾驶机动车;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以后,有逃逸行为或构成犯罪的要被吊销驾驶证,在吊销之前驾驶证也会被扣留。 一、他人非法扣留驾驶证证件如何处罚 驾驶证被公安交管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扣留,驾驶人知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部门协助追回。也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车管所办理遗失补领手续,驾驶人补领驾驶证后,原驾驶证失效,不能使用。他人非法扣留驾驶证证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道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内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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