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责任的认定需根据保险合同条款,普通疾病险和重疾险的区别在于保障范围和赔付标准。针对颅内占位疾病是否属于重疾险类的保险责任,需考虑疾病定义、症状和影响范围等因素。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 《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约定保险责任、保险金给付条件、给付标准等内容; 3. 《重大疾病保险实施办法》第三条:重大疾病是指严重危害人身健康、生命的疾病,保险公司应当以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疾病为范围; 4. 《疾病分类与代码》第三版:颅内占位疾病属于颅内恶性肿瘤疾病范畴。 结论:颅内占位疾病属于严重危害人身健康和生命的疾病,且在疾病分类中被归为恶性肿瘤,因此可以被认定为重疾险类的保险责任。具体应视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