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转移书据印花税计税依据 |
释义 | 印花税是根据含税金额计税的,包括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等应税凭证。纳税人需按规定比例或定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并粘贴,以履行纳税义务。 法律分析 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含税的。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 拓展延伸 财产转移书据的法律要求和印花税计税依据 《财产转移书据的法律要求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一篇涉及财产转移、印花税和税务法律要求的综合性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财产转移书据的法律要求,包括其形式、内容和法律效力等方面的规定。同时,我们还将深入研究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包括印花税税率、计算方法和申报程序等相关内容。通过对财产转移书据和印花税的法律要求进行综合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财产转移过程中的法律义务和税务责任。本文旨在为读者提供有关财产转移和印花税的法律知识,以帮助他们在实践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产转移和纳税程序的合规性。 结语 通过本文的综合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财产转移过程中的法律义务和税务责任。同时,了解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税率、计算方法和申报程序等相关内容,有助于确保财产转移和纳税程序的合规性。本文旨在为读者提供有关财产转移和印花税的法律知识,帮助他们在实践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九条 资源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三章 应 纳 税 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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